继前日深圳市31个政府部门挂牌,同时公布“三定”方案之后,昨日,各个政府部门自身的“三定”方案也陆续揭开了神秘的面纱。据悉,目前改革后各部门的“三定”方案都已经制定出来。
深圳市的“大部制”改革致力于为市场腾空间,还权还利于民,并管好政府该管的事务,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特别是要理清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困境。而从已经发布“三定”方案的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委员会、人居环境委员会、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来看,这些部门的方案都体现了这一特色,各个部门的内设机构减少了,人员编制减少了,行政审批也大大减少。
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21项事项被调整或取消
内设机构:29个,业务处室核减11个
人员编制:300名,减少69个
主要职责:原贸易工业局等被整合部门的职责被划入该委,还有原市政府驻深单位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原发改局的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通信业、高新技术的专项规划和政策等职责,重要物资储备的组织实施以及粮食行政管理职责,原市安监局的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民政局的扶持老区建设职责,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初审和监督检查、市民出境就业管理职责被整合划入。另外,酒类市场管理职责被划给市场监管局。
该委员会是此次改革中变动最大的部门之一,由原贸易工业局、原科技和信息局、原保税区管理局、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带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而成。由于整合力度大,因此,科工贸信委改革后的内设机构精简力度也相当大。据统计,综合处室由整合前的12个核减为3个,业务处室由整合前的33个核减至22个。
这样的整合也使得科工贸信委成为此次改革后的“巨无霸”部门之一,下设29个内设机构,在人员编制方面,公务员编制为300名,比整合前的369名减少69名,工勤雇员核减15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7名(正处级29名,副处级58名)。
此次机构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要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这一点在科工贸信委上体现最为明显。此次改革,科工贸信委共有21项事项被调整或取消,其中取消4项行政审批事项,13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一般服务事项。
另外,科技成果评审和科技创新奖评定的组织工作,转由市科协承担;在深圳市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的转报、备案工作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分会承担;不再直接承办市政府赴境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的事务性工作。
相应地,有3项职责在此次调整中得到加强,包括加快推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等。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三级管理变两级垂直体制
内设机构:18个国土所被撤销
主要职责::改革中,原国土房产局的职能除少部分划归住房和建设局外,基本职能都在新组建的规划国土委里。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由原规划局和原国土资源与房产资源管理局整合而成,改革前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设直属分局、宝安、龙岗、光明四个分局,作为该局派出机构,其中宝安分局下设8个国土所,龙岗分局下设10个,改革后撤销18个国土所,这也是此次该委变动最大的内容。
此轮改革要求坚持大部门制下的“大处室”制,派出机构,内、下设机构数量力争精简。撤销了原国土局下属的18个国土所,意味着原市国土房产局采取的市局、分局和管理所三级垂直管理体系被摒弃,演变成新组建的规划国土委和分局的两级垂直管理体系。
交通运输委员会
突出公共交通地位
内设机构:内设13个处,增设智能交通处,公共交通处
人员编制:交通运输委机关行政编制121名。
主要职责:交通运输委员会将原深圳市交通局、公路局、交通综治办(轨道办)的职责及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交通警察局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规划设计、发展职能得到进一步融合和加强。
增设了智能交通处和公共交通处。前者的职能是承担全市智能交通、交通科技工作及交通运输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后者则承担公共交通(公交、出租车、轨道交通、铁路、道路客运)行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全市重大节假日的旅客运输和政府指令性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公共交通的地位得以突出,显示机构调整后政府将更加重视民生。
此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不再保留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宝安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龙岗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宝安区路政所及龙华、新桥分所。
市道桥管理处更名为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划给市交通运输委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公用设施(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桥梁、隧道、场站、枢纽、航道及水上交通公用设施等)养护监管标准、制度,组织协调养护招投标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交通运输局的养护监管工作。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不再保留市道桥管理处、市路隧建设管理办公室。